教育督导 · SUPERVISION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2-2020年)
来源: 编辑: 发布时间:2017-10-30 16:23:00 次浏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人才规划纲要)和各产业、行业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战略抉择。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决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第一要素是人。现代职业教育是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和生产方式,主要培养生产服务一线技术技能人才的教育类型。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础,是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支撑,是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是实现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重大战略工程。
    全球产业竞争、市场竞争、科技竞争、文化竞争归根结底是以人才体系为墓础的综合竞争。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美、欧、日、俄、印等主要国家以前所未有的姿态将全球竞争力聚焦到实体经济和职业教育上,将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作为应对金融危机、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支撑,作为提升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墓石,迎接新工业革命挑战的重要战略,力求在新一轮国际竞争中建立巩固的、可持续的竞争优势。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中高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职业院校办学基础能力显著提高,产教结合、校企合作不断深入,行业企业参与不断加强,中高职衔接呈现良好势头。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职业教育的发展理念相对陈旧,人才培养模式相对落伍,基础能力相对薄弱,层次结构不合理,基本制度不健全,国际化程度不高,职业教育体系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不能很好地适应我国参与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的要求,不能很好地适应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的要求。
      今天,全球实体经济竞争的需求、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新工业革命带来的生产方式变革的需求,发展终身教育的需求,正在汇集成推动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抓住当前的历史机遇,站在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全局的高度,以战略眼光、先进理念和国际视野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乃至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人才规划纲要,建立中国特色、世界水准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增强教育服务现代化建设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重要支撑,为建设人才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是: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系统化、国家技术技能积累的制度化和人才成长道路的多样化,推动建立较为完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具体分两步走:
       ——2015年,初步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现代职业教育的理念得到广泛宣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层次更加完善,专业结构基本优化,中高等职业教育全面衔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体制基本建立,现代职业院校制度基本形成,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重大政策基本完备,职业教育服务国家战略的能力显著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显著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显著增强。

 

专栏1:职业教育发展主要目标
指标
单位
2015
2020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在校生数
万人
2250
2350
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在校生数
万人
1390
1480
继续教育参与人次
万人
29000
35000
职业院校职业教育集团参与率
70
100
高职院校招收有实际工作经验学习者比例
10
30
职业院校培训在校生(折合数)与学历在校生之比
30
50
大中型企业职业教育办学参与率
50
80
专兼职技术技能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
40
60
职业院校国际合作项目覆盖率
20
40
职业院校宽带和校园网覆盖率
100
100

 



      ——2020年,基本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准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现代职业教育的理念深入人心,技术技能积累成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基本制度,职业教育体系的层次、结构和布局较为科学,职业教育的基本制度、运行机制、重大政策更加完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全面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职业院校的服务能力、竞争能力进入世界前沿,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牢固基石。
专栏2:国家人才规划和高技能人才规划提出的人才队伍建设目标
人才领域
目标任务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到2015年,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6800万人。到2020年,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7500万人,占从业人员的10%左右,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为10:40:50。
高技能人才队伍
到2015年,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400万人。到2020年,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900万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达到1000万人左右。
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到2015年,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300万人。到2020年,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800万人,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2年。
 
参考资料1:技能劳动者及高技能人才需求
行业分布
09-20年技能劳动者需求增长量(人)
09-20年高技能人才需求增长量(人)
制造业
11684466
3985810
建筑业
9311563
2168259
批发和零售业
1989409
579246
采矿业
1942581
52599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89076
407315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42002
28257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96932
268074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711532
234211
教育
542744
204393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391886
223512
房地产业
699081
192632
住宿和餐饮业
508731
169221
农、林、牧、渔业
621577
16089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42589
142114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335443
119328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79890
80935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264923
9277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49429
71444
金融业
105808
34473
     (三)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需求,融合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要求,坚持开放融合、改革创新的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道路,推动职业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过程,实现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与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有机融合、协同发展。
    坚持优化结构,统筹发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优化职业教育体系结构和空间布局,统筹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继续教育发展,促进职业教育结构和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全面对接,促进职业院校布局和城镇化建设、主体功能区规划有机衔接。
    坚持制度引领,创新发展。按照现代职业教育的理念,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管理、运行的法律法规,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更加成熟定型的现代职业教育各项制度。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和社会各方面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大胆学习、借鉴、引进发达国家创新成果,建立具有世界水准的职业教育体系。
    坚持分类指导,特色发展。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根据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人民群众的愿望,鼓励各地探索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具体模式,鼓励职业教育多样化、多形式发展,形成政府办学、企业办学和社会办学共同发展,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一体化,学历教育与非学历培训沟通衔接的职业教育新格局。
      三、战略定位
      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我国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新形势下,经济结构深刻变化、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和人的自身发展要求不断提高的内生需求,既是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的重要内容,又是建立现代教育体系的战略重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国家战略。
     (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的战略选择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基础。使经济发展更多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驱动,既要有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更要有数以亿计的技术技能人才。必须把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作为建立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的重要内容,加快建设一支以技术技能人才为主体的现代化产业大军。必须把人才培养结构的调整作为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的关键支撑,为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输送应用型、技能型和复合型的人才。必须把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作为实体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加快国家技术技能的积累和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的要素投入结构,大力增加人力资本投资比重,加快知识、技术、技能劳动对资源能源消耗的替代,促进经济增长从主要依靠劳动力成本优势向劳动力价值创造优势转变,实现自主增长、绿色增长和可持续增长。
       突破产业升级瓶颈的重要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健康发展、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急需高素质、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提供支持和保障。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智能化技术在现代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广泛应用,现代化装备加速替代传统生产工具,需要加快培养具备新知识、应用新技术、掌握新装备的技术技能人才。文化创意和设计产业迅猛发展,小微企业成为经济活力的重要源泉,需要加快培养兼有创业能力、创意能力和动手能力的技术技能人才。企业基础管理能力的提升,技术技能的持续积累,产品、工艺和流程的应用性创新,需要加快培养从一线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起来的管理型、复合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高技能高附加值制造成为高精尖生产设备和高档消费品竞争力的重要基础,需要加快培养能够既适应现代生产方式又接受系统技能训练的高技能人才。新工业革命初见端倪,传统生产方式面临深刻变革,新技术产业化速度大大加快,高技术应用人才的储备成为全球新技术产业化竞争的关键。培养各类高层次新型技术技能人才,加快实现劳动力结构升级,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是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大战略任务。
      (二)调整教育结构、实现教育科学发展的战略切入点
       建立现代教育体系的战略重点。解决我国教育长期以来存在着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不紧,人才培养结构与经济结构、社会结构不适应的问题的关键,就是要把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作为现代教育体系与现代产业体系的结合部,通过教育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教育基本制度的创新,在教育体系内部形成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制度,在产业体系内部建立产教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和技术技能积累制度,为建立中国特色的现代教育体系奠定墓础。
       基本教育制度的重大创新按照人人成才、多样化成才的要求,通过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推动职业教育由层次到类型的转变,加强各个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实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系统化;推进高等教育分类改革,提高应用型、技能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比重,使拔尖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能够覆盖国民经济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各个领域;促进基础教育人才培养方式的改革,巩固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建立更加有利于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的培养通道;加快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以形成培养结构多层次、培养类型多样化、培养方式终身化的职业教育体系为战略突破口,促进职前职后教育的贯通和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教育的融合,实现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三)建立国家技术技能积累制度、提高实体经济竞争力的战略基石
       国家技术技能积累、传承和创新的关键机制。技术技能的积累是实体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和产业升级的可持续保障,是国家财富的重要源泉,是产业技术进步的坚实基础,是现代企业的核心资产。国家技术技能积累制度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和在国际产业分工中的地位,决定着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国民财富的创造能力。只有依靠持续的技术技能积累,企业才能不断发展,产业才能不断升级,国民财富才能不断积累,劳动者的收入水平才能不断提高。技术技能人才是国家技术技能积累的核心载体,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国家技术技能积累的重要平台。
    技术进步推动产业发展和价值提升的关键所在。现代农业的发展,必须加快建立现代农业技术示范、推广、应用体系,将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农村职业教育的核心。工业转型升级,必须加快建立核心技术技能的积累机制,使制造技术、生产工艺和流程的现代化和技术技能人才素质的提升保持同步。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必须加快先进技术在服务业中的应用,培养具备高尚职业道德、较高人文素养和高超技术技能的专门人才。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必须坚持自主创新带动和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并重的发展战略,超前培养、储备应用适应先进科学技术、装备和工艺的技术技能人才。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必须根据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的需要,培养多层次、多样化的艺术人才、创意人才和基层文化人才。民族工艺的传承创新和产业化,必须将优秀民族工艺的传承、深化和创新与工业化紧密结合,依托职业教育体系保护、传承和创新民族传统工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高技能制造提高民族特色高端消费品的经济价值并逐步走向世界。
参考资料2: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重点领域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加快发展
现代农业
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培养适应农业产业化和科技进步的新型职业农民。加强适应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的技术人才、流通人才、经营和管理人才培养,支持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改造提升
制造业
加快培养适应工业转型升级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使制造技术、生产工艺和流程的现代化和技术技能人才素质的提升保持同步,实现产业核心技术技能的传承、积累和创新发展,促进制造业由大变强
推动服务业
大发展
面向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和高技术服务领域,培养具备高尚职业道德、较高人文素养和高超技术技能的专门人才,通过人才专业化提升服务业的竞争力。适应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需要,加快相关人才培养。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坚持自主创新带动和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并重的人才发展战略,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设,培养、储备应用先进技术、使用先进装备和具有工艺创新能力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构建能源
产业体系
适应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建设需要,加强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相关专业建设,加快节能环保、污染物防治与安全处置、资源回收与循环利用等相关产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构建综合交
通运输体系
服务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改造提升交通运输相关学科专业,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加快轨道交通、民航、公共交通等急需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提高人员素质。
推进海洋
经济发展
加强海洋类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加快海洋油气、海洋运输、海洋渔业、滨海旅游等产业急需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增强海洋开发利用能力
加快发展
文化产业
适应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加强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等重点文化产业艺术技能人才的培养。依托职业教育体系保护、传承和创新民族传统工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培养各民族文艺人才。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战略途径
        实现充分就业和高质量的就业的根本保障。职业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一个现代化的职业教育体系,必须为所有社会成员在进入劳动力市场前和进入劳动力市场后都能提供持续的职业教育。要全面提高新成长劳动者技术技能教育的质量,大力发展适应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要求、面向全体在岗劳动者的继续教育,完善服务转移就业、再就业人员的培训网络,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使无业者就业,有业者乐业,乐业者得到全面发展。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主要来源。现代职业教育对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切断贫困代际转移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通过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对经济价值创造的贡献能力,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并促进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向技术技能人才倾斜,加快国民财富的积累,促进技术技能人才更好地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使职业教育成为不断增加中等收入群体的助推器,为实现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一番创造条件。
    加强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制度安排。职业教育面对着最大的社会群体,他们的职业道德、就业状况、收入水平直接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越高、人力资源结构越是合理,社会结构就越稳定,抵御危机的能力就越强。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最大的民生,作为加强社会管理的基础工程,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人口转变、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的重要载体,为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创造条件。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职业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将退役军人、城市转岗和下岗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和新生代农民工全面纳入职业教育体系,使退役军人顺利转业、失业人员体面再就业、农村劳动力带技能转移、进城农民工逐步融入城市。
     (五)实现技术技能人才全面发展、让每个孩子都成为有用之才的战略举措
      人人成才、多样化成才制度化的基础。人人成才、多样化成才,必须在教育体系设计上,面向社会、面向人人,使全体社会成员能够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禀赋实现多样化发展,既重视普通教育,又重视职业教育;必须在教育制度和政策上,更多考虑职业教育这一人数最多的学习者群体,尽一切努力和可能为生产服务一线的技术技能人才创造成长和发展的环境;必须在社会文化和教育理念上,科学评价技术技能劳动的价值,倡导尊重技术技能劳动的社会观念,提升技术技能劳动的职业尊严。全面贯彻人才规划纲要要求,必须把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作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点,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论文倾向,注重靠实践和贡献评价人才。
    技术技能人才的全面发展、终身发展制度化的基础。必须按照系统培养、全面培养、终身培养的要求规划职业教育体系。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克服只重视文化教育或技能训练的倾向,统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的发展需求,统筹文化、知识、技术、技能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培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克服一次性教育、封闭式教育的弊端,建立更加开放、广阔的教育通道和自主选择、多次选择的成长立交桥,使技术技能人才既具有良好的职业发展起点又有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既能适应当前生产力的要求又有具备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的能力基础,使职业教育成为服务劳动者成长需求、伴随劳动者终身发展的生涯教育。
       四、基本架构
        按照终身教育的理念,以形成服务需求、开放融合、有机衔接、立交沟通的基本架构为重点,形成现代职业教育的体系框架和总体布局。
      初等职业教育。是在各类职业教育机构和企业内部开展短期的基本技术技能培训和基础教育阶段开展普职渗透教育,包括为成人举办的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职业教育培训和在中小学阶段提供的职业指导教育和初级技能培训,使学习者获得基本的工作和生活技能。
      中等职业教育。是在中等职业教育机构为初高中毕业生开展的较为系统化的技术技能教育和培训,培养中级技术技能人才,使学习者获得与当前生产和服务的技术、工艺、流程相适应的技术技能。
      高等职业教育。是在高等职业院校开展的高等学历教育和高等继续教育,培养应用先进技术、装备和工艺的高技术应用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复合型、创新型的技术技能人才,包括专科层次、本科层次和研究生层次职业教育。逐步形成以应用技术大学(学院)为龙头,高等职业(专科)学校为骨干,普通高等学校参与的高等职业教育院校体系。高等职业教育必须重视招收实际工作表现突出的技术技能人才和具有技术技能特长潜力的高中阶段毕业生,通过工学结合、工学交替的方式进行培养。
特殊职业教育。特殊职业教育是特殊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特殊职业教育是社会文明进步发展的重要标志。特殊职业教育应当充分考虑各类残疾人员的特点和社会需求,注重拓展专业教育范围,为学习者提高生活质量和就业质量服务。
      (二)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可持续发展的职业教育终身化
       全面开展职业预备教育。基础教育阶段学校要加强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注重发展学生的特长,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初高中学校要全面开设有利学生职业选择的职业指导和职业体验课程,开展对学生兴趣和能力的评价和测试,并在毕业年级开设或与职业院校联合开设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一般普通高等学校要开展以职业道德、职业发展、就业准备、创业指导等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预备教育。
       大力发展职业继续教育。各级各类学校是继续教育的办学主体,根据学习者的要求,设立多样化的专业、课程,建立灵活的入学制度和学习方式。中高等职业学校要履行发展职业继续教育的重要职责,并将初次职业教育和职业继续教育统筹规划。到2020年高等职业学校招收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学习者比例不低于30%。鼓励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培训机构举办职业继续教育。用人单位要为以劳动者职业发展为目标的职业继续教育提供条件。
        贯通职前和职后教育。职业预备教育、初次职业教育和职业继续教育是相互衔接沟通的统一连续系统。国家整合职前职后教育资源,以服务劳动者成长为主线,以适应产业结构升级和技术进步为导向,系统设计有利于劳动者工学交替、多次选择、灵活开放的课程体系和学习方式,使劳动者既能在职前完成基本的技术技能教育,又能在职后以多种方式接受职业继续教育。
    (三)办学类型、学习形式的多样化
       政府办学、企业办学和社会办学并举。各级政府要建立与产业体系布局结构结合的职业院校网络,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实现公办和民办职业院校共同发展。企业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鼓励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通过举办职业学校、企业大学和参与校企合作履行职业教育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举办面向社会的职业教育机构。
全日制职业教育与非全日制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逐步打破全日制职业教育与非全日制职业教育的政策界限,对全日制职业教育与非全日制职业教育一视同仁、统筹管理,将工学交替、双元制、学徒制、半工半读、远程教育等学习方式纳入职业教育各项政策支持范围。改革学制、学籍和学分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各种灵活学习方式的学校职业教育。
    学历职业教育与非学历职业教育沟通衔接。推动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机构举办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课程,到2020年职业院校职业培训在校生(折合数)不低于学历职业教育在校生数的50%。以学分制和模块化课程为基础,通过质量认证体系、学分银行和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对非学历职业教育进行学历、学位认证。
     (四)开放立交、内外街接的体系结构
       促进职业教育与人力资源市场的开放衔接。加快建立国家统一的资格框架,融通职业资格制度和学历学位制度。各级职业院校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用人单位的需求明确人才培养的规格层次、专业体系、课程内容、培养方式和质量标准,使每一所学校都有明确的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就业网络和企业合作伙伴,使不同层次和类型技术技能人才都能得到有质量的就业。
    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开放衔接。鼓励普通学校和职业院校教师互教、课程互换、学分互认。改革学籍管理和招生考试制度,建立学习者在普通学校和职业院校之间转学、升学的通道。鼓励普通教育学校引入职业教育课程,普通高中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共享师资和教育资源,一般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联合培养复合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
       促进职业教育体系内部的开放衔接。系统规划设计中高等职业教育和培训的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等人才培养方案。扩大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低一级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建立多层次、多专业的技能大赛体系,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积极参与世界技能大赛。职业院校要把技术技能竞技作为学校的基本教学制度和选拔优秀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方式,将技能大赛成绩作为高一级免试注册入学的重要依据。
      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授权省级政府制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建立综合考虑知识、技术和技能,符合高等职业教育规律的人才选拨机制。鼓励一般普通高校通过单独招生招收中高职毕业生。加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改革,探索招收优秀技术技能人才的办法。推进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开展成人专科学历教育单独招生改革。鼓励东部地区率先探索非户籍生源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升入高职院校的办法。
      (五)服务区域发展战略的空间布局
       实行区域差别化的职业教育发展战略。省级政府从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规划本地区的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将各地区比较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东部地区和大中城市要全面加强服务当地主导产业的中等职业教育核心能力建设,加快发展服务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高等职业教育。中西部地区要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以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为重点加强当地基本公共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提高服务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升级的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民族地区要重视发展民族工艺、民族文化职业教育,培养民族文化人才,将文化传承、产业开发和职业教育有机结合.完善区域职业教育协作机制,推动东部地区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的扶持力度。
       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职业教育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战略的实施要求和不同主体功能区的定位,构建与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相适应的职业教育空间布局。在百万人口以上行政区域布局建设高等职业学校,工业化、城镇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布局可以统筹现有高等教育资源建设应用技术大学(学院)。推动区域职业教育资源优化重组,促进每一所职业院校集中力量办好当地经济社会需要的特色优势专业群。统筹城乡职业教育资源,将城市化建设、产业发展和职业教育统一规划,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在产业集聚区建立职业教育功能区,形成产业与职业教育协同发展格局。
      加强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办好骨干农业职业院校,支持农业职业院校校外实习农场(林场)建设。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地方行业协会举办或参与举办农业职业教育机构。进一步明确县区职业教育中心的办学定位,加强农业生产经营、绿色农业、特色优势农产品、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和村镇建设等相关专业,将服务网络延伸到每一个社区、村庄、企业,建成集成区域职业教育、技术培训、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的开放性平台,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加强农村教育“三教统筹’,健全农村职成教育网络。
      五、基本制度
       建立各级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制度创新平台,破除一切妨碍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促进各个层面的产教融合,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管理和运行的基本制度体系。
      (一)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制度
坚持政府主导。建立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以省级政府统筹为主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组织领导,办好骨干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重点保护和扶持服务当地特色产业的职业教育、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传承民族工艺和民族文化的职业教育、服务低收入阶层的职业教育和特殊职业教育。
       加强行业指导。构建职业教育行业指导体系,发挥行业在重大政策研究、人才需求预测、职业资格制定、就业准入、专业设置、课程与教材开发、校企合作、教学改革、教育质量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和教育、人社等部门将适宜由行业承担的工作,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交给行业承担,并给予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对有行政职能的行业组织、大型企业牵头的行业组织、机构改革转制形成的行业组织、市场中自发形成的行业组织等分类制定指导政策。由行业牵头建立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完善行业与职业教育的对话制度。支持各类专业组织开展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和第三方质量评估。
深化企业参与。鼓励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学校,到2020年,大中型骨干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比例达到80%以上。将国有大中型企业职业教育办学成效列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考核内容。企业举办的独立设置的职业学校享有与公办职业学校同等法律地位,享受国家土地、税收的优惠政策,并纳入职业教育各项政策支持范围。各级政府通过生均拨款、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企业举办的职业学校发展。通过加强法制、政策引导、税收优惠、考核评价等多种途径促进企业履行校企合作责任,落实教育培训经费,完善职工继续教育体系。鼓励大型企业集团举办企业大学,开展面向企业员工的继续教育。
      开展特色学院试点。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经济合作社和行业协会举办以服务全产业链为目标,主要依托企业开展教学实训、人才培养和职工培训融为一体、专业特色明显的特色学院。鼓励地方政府、高校、科研机构积极参与特色学院办学,形成符合产业链人才需求、产教深度融合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模式。
     (二)集团化发展制度
      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集团化发展是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的重要实现形式。制定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条例,推动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整合、重组和共享职业教育资源,实现人才培养链、产业链和利益链的有机融合。建立职业教育集团董事会(理事会)和实体性工作机构,实行职业院校校长(院长)与集团内企业、科研院所等机构领导交叉任职兼职。发挥集团内高等职业院校的引领作用、中等职业学校的基础作用,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不同院校错位发展。
       鼓励职业教育集团多样化发展。支持中央企业和其他行业龙头企业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建立大型企业直接管理、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集团。鼓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产业结构特点整合区域职业教育资源,组建行业(产业)型或社区型职教集团。支持骨干职业院校牵头组建院校主导、校企合作型职业教育集团。推动大型企业在重大产业建设工程中,将职业教育作为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组建产业链型职业教育集团。鼓励职业教育集团与跨国企业、境外职业教育机构等开展合作。到2020年,实现职业院校参加职业教育集团覆盖率达到100%。
       建立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的政策体系。各级政府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职业院校集团化发展。探索集团法人化的实现形式,鼓励集团成员共同出资建立集团运作平台,建立以产权为纽带、利益共享的紧密型职业教育集团。职业教育重大改革优先在紧密型职业教育集团试点,重大教育项目向紧密型职业教育集团所属学校倾斜。支持紧密型职业教育集团统筹中高职衔接、专业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对多元投资的职业教育集团按照民办教育的有关政策加大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的支持力度。
     (三)职业教育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衔接制度
      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学位制度。修订《学位条例》,国家设立准学士学位,授予完成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并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毕业生。允许本科层次高等职业院校经审批后授予合格毕业生学士学位。专业硕士博士学位点的设置向积极开展校企合作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创新型企业倾斜。
      推动建立国家资格框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成长规律,在统一的国家资格框架内,明确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和各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衔接关系。逐步实现职业教育学历证书体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体系的融通,推行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职业教育等级证书制度。探索“以证代考”的专业课程考试制度,将获得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证书作为相应专业课程考核的标准。
     (四)产业发展与职业教育同步规划制度
      将职业教育发展纳入产业发展规划。根据建设产业发展新体系的要求,科学预测产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超前培养和储备人才,使产业结构调整和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结构调整保持同步。根据产业链各个环节的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建立与整个产业链相配套的教育链、人才链。建立教育、人力资源、发改、统计等部门联合发布年度分行业、分岗位的技术技能人才就业状况和需求预测制度。
    将职业教育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产业园区建设规划。在城乡建设规划中,职业教育布局必须与产业布局有机结合,并考虑社区功能完善的需要。新设立城市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必须将职业教育布局作为规划审批的重要标准。集中设立的职业教育基地必须与产业集聚区和产业振兴重大工程相配套。
    (五)产业技术技能校企共享积累制度
       企业和职业院校共同承担国家技术技能积累的责任。支持企业和学校建立长期合作联盟,在企业基础设施投资、技术创新、国际合作中建立物力资本和人力资本投资的结合机制,实现企业技术技能进步和劳动者技术技能发展的同步。推动校企共享技术技能和人才资源,联合建立技术创新中心、信息情报中心、先进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工作室等机构;协同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形成企业重大装备和技术引进、校企联合消化吸引的机制。职业院校要瞄准产业发展方向,主动参与企业技术革新、技术引进和国际合作,成为新技术传导、应用、扩散的基地和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孵化器。
    建立民族工艺技能学校传承制度。国家支持发掘、传承、创新各民族工艺技能,纳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建立中国特色的高技能、高附加值产业。建立一批集民族工艺传承创新、文化遗产保护、高技能人才培养、产业化于一体的职业教育基地,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工艺与现代社会需求和时尚潮流紧密结合,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六)以校企合作为基础的现代职业院校制度
      完善校企合作基本制度。建立校企共同规划、共同治理、共同培养、共同教学的机制,使人才培养深度进入企业生产服务流程和价值创造过程。完善职业院校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践制度,订单培养制度,顶岗实习制度,共建实训基地制度,职业院校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的制度,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从教制度。推动学校把实训基地建在企业,企业把培训基地建在学校,探索引校进厂、引厂进校、前店后校等校企一体化的合作形式。
    推动行业、企业和社区参与职业院校治理。设立职业院校理事会作为职业院校决策机构,50%以上的成员要来自行业、企业和社区。设立职业院校专业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专业、课程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50%以上的成员要来自用人单位。完善职业院校章程,明确理事会、校(院)长、专业指导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积极推进校长聘任制改革和公开选拔试点,引进优秀企业管理者担任职业院校领导干部。
     (七)以工学结合为核心的人才培养制度
      实行工学结合的学习方式。根据真实生产、服务的技术和流程建设教学课程环境,按照产业实际应用的设备、工艺建设实训基地,根据产业和企业发展的实际问题设定教学和研究课题。加强职业院校学生试验、实训、实习和研究性学习环节,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兴趣,形成工学结合、以工促学、工学相长的教学模式。
    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推动各地在有条件的企业探索职业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的新型学徒制试点,企业根据用工需求与职业院校实行联合招生(招工)和培养,学校和企业签订培养协议,企业和学生签订用工合同。企业和学校联合制订培养计划、课程方案和实习实训流程。企业为学生配备实习指导教师,提供实习场所和设备。统筹安排国家财政资金、企业职工培训资金用于学生(学徒)培养培训。
    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把学习者的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发展潜力作为评价职业教育质量的核心指标,把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创业成效、用人单位满意度、学习者持续发展能力以及职业院校对区域产业经济发展的服务贡献能力等作为职业院校绩效的核心指标。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机制。
   (八)以公共财政为主的多元经费保障制度
    完善职业教育经费财政保障制度。将职业教育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逐步提高职业教育财政性投入在教育财政性投入中的比重。各级财政教育投入年度增量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5%,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5%,职业教育财政投入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重达到或高于同层次教育的比重。按照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推动省级人民政府制定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和分类定额标准,出台本地区各级职业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公用经费标准,到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高等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的80%,高等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达到本地区普通本科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建立省级政府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评价和公告制度,加强对地方政府职业教育投入的督导。完善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和助学贷款政策体系,提高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标准,完善高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加大中央财政对经济落后地区职业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
    完善职业教育免费政策体系。逐步对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免费教育,由公共财政全额承担。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生活费政策,并逐步提高标准、扩大覆盖面。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率先全面实行中职免学费,并补助生活费。国家对农林水、地矿油等艰苦行业、特殊专业的高等职业教育逐步实行免费教育。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逐步实现高等职业教育的学费标准与普通高等教育大体相当。
     建立退役军人免费职业教育制度。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设立退役军人免费接受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对需要接受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退役军人提供免学费、助学金等资助。对获得相关职业教育培训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退役军人,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建立军地职业教育资源共享的机制,鼓励军地联合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九)以“双师型”教师队伍为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
改革职业教育教师资格和编制制度。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制定教师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淡化学历标准,强化职业能力要求。制定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扩大兼职教师、技术技能教师的比例,增加职业院校用人的灵活性。到2020年,专兼职技术技能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60%以上。建立职业院校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制度。在高水平大学和行业、企业建立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基地,逐步推行职业教育师范生免费教育。探索职业教育师资定向培养制度和学历教育+企业实训的培养办法。建立职业院校教育硕士、专业博士等高层次教师培养制度,系统培养中高等职业教育和研究生阶段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师德建设,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完善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制度。建立五年一周期的教师轮训制度,促进职业院校教师专业化发展。对职业院校校长(院长)实行上岗培训制度。完善职业院校教师实习实践制度,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时间累计不少于两个月。探索新任教师到企业实践半年(以上)后上岗任教制度。鼓励职业院校教师加入行业协会组织。鼓励大中型企业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实践基地。
   改革职业院校教师聘任制度。扩大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鼓励职业院校在核定编制内自主聘用企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担任专兼职教师。加大国家对“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实行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岗位国家购买制度。完善职业教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聘任兼职教师所需经费由公共财政和职业院校共同承担。建立符合职业院校特点的教师绩效评价标准和绩效工资制度。对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高一级职务。探索建立行业企业举办的职业院校和民办职业院校教师年金制度,提高教师退休待遇水平。
    创新职业院校校长选任制度。制定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校长任职资格标准。推进职业院校校长公开竞聘工作,选拔一批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进入职业院校领导班子,培养和造就一批职业教育家。公开校长选拔方案和过程,落实教职工、社会公众在学校选人用人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普权。
   (十)职业教育社区服务制度
     鼓励职业院校社区化办学。职业院校要服务社区经济、文化、教育事业,举办各种形式短期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文化生活类课程,在不影响教育教学活动的前提下,推动教室、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文化、教育服务设施和数字化教育资源向社会免费开放,满足社区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教育、文化生活需求。到2015年,所有职业院校都要开设5门以上社区课程。
    建立社区职业院校联动机制。建立社区和职业院校联席会议制度,支持社区参与制定职业院校发展规划,共同制定职业院校社区服务计划,协调社区企事业单位为职业院校提供实习实践场所,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十一)职业教育区域合作制度
     实行东部地区对口支援中西部地区。将职业教育摆在东部地区对口支援中西部地区的优先位置。鼓励东部地区职业教育集团吸纳中西部地区职业院校成员,东部地区职业院校(集团)对口支援中西部地区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西部地区的初高中毕业生。中央和省级政府对连片特困地区转移到省外或省内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的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等予以补助。加大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扶持力度。办好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
深化区域内职业教育合作。鼓励各地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建立区域职业教育发展联盟,协调职业教育发展政策,组建跨行政区域职业教育集团,推动职业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合作培训教师、合作开发课程、共享数字化教学资源、共享教学科研成果。
    (十二)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制度
     加强职业教育督导。完善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研究制定高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建立职业教育专项督导检查制度和职业学校督导评估制度,开展职业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工作。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督导报告制度、约谈制度、奖惩制度、限期整改制度,实行定期督导制度和督导结果报告公报制度。支持家长、企业、行业等参与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监测评估。
    建立督导评估问责制度。加强对各省级人民政府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评估,并将督导评估的结果作为表彰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推动各级政府制定对下一级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督导评估办法,将督导结果纳入干部考察和学校评价体系中。
    六、重点任务
    以加强法制建设为重点,以推进产教融合为主线,以加强关键和薄弱环节建设为重点,深化关键领域改革,形成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合力。
   (一)建设尊重技术技能人才的文化价值观
     在全社会树立重视职业教育的理念。把尊重劳动、尊重创造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在全社会广泛宣传现代职业教育理念,宣传多样化成才、人人成才的理念,营造鼓励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切实加强职业院校德育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把培养学习者的社会主义劳动觉悟、人格尊严、从业兴趣和职业操守摆在首位,使职业教育成为有尊严的教育,使技术技能人才成为有尊严的劳动者。国家采取重大的财政、经济和社会政策,保障接受职业教育的社会群体享有公平的教育服务和社会经济权益。
    传承弘扬体现现代文明的的产业精神。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当代民族精神和现代产业文化的重要载体。大力宣传新中国成立以来涌现的优秀产业工人群体。要把以劳动为荣、以实践为荣、以创造为荣作为德育建设的重点,传承和弘扬民族工艺文化中以德为先、追求技艺、重视传承的优良传统,培养年轻一代团结协作、爱岗敬业、诚信奉献的职业道德和诚实劳动、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
    加强融合产业文化的校园文化建设。紧跟现代工业文明进步的步伐,将绿色节能、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协同创新等先进理念融合到职业教育教学全过程,推进产业文化进教育、工业文化进校园、企业文化进课堂,建设美丽校园。推动知名企业与职业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实践活动,实现优秀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的对接。加强职业院校学生艺术与人文修养教育,通过提高学生文化素质提升产品文化附加值。
    (二)加决完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和标准体系
     修订《职业教育法》。依法确立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原则、方向和主要任务,明确各级政府对职业教育财政投入的法定职责和保障机制,规范学校、培训机构、行业、企业等主体的权利、义务,将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成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制定校企合作促进条例。依法确立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等主体在校企合作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建立校企合作协调指导机制。完善校企合作的经费保障机制,为校企合作提供专项经费、补贴和税收减免优惠等政策支持。
    健全职业教育相关法律制度。在修订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学位条例以及劳动、社会保障、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时,为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供法律支持。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教育机构分类管理办法,允许营利性职业教育机构实行企业化、股份制管理并规范运行。推动各地根据地方职业教育的发展需求和特点加快制定地方性法规。
    完善职业教育各项标准。建立健全具有国际视野、适合我国国情的职业教育标准体系,制定完善职业院校的设置标准、建设标准、教师资格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拨款标准、公用经费标准、专业课程标准和质量评价标准.完善各项标准的实施和检验制度,落实相关部门实施标准的责任,建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产业升级要求动态调整标准的机制。建立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投入保障制度,到2020年,使职业院校基本达到办学标准要求。
   (三)优化高等职业教育结构
    实行高等学校分类管理。对一般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分类设置、分类评估、分类指导。高等职业教育分为专科、本科两个阶段,并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衔接。按照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要求,制定高等职业院校设置标准。现有的高等职业院校原则上不再升格为一般本科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政府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决定设置专科阶段高等职业院校。
    试办应用技术大学(学院)。在明确设置、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模式和招生考试方式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试办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负责实施本科阶段职业教育,重点培养高技术应用人才和复合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促进地方高等学校和行业特色高校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向应用技术大学(学院)方向转型发展。支持普通高等学校设立二级应用技术学院。允许示范性高职院校部分专业经批准后通过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方式培养本科阶段技术技能人才。本科阶段职业教育招收在实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技术技能人才、优秀的中高职学校毕业生和具有技术技能潜力的普通高中、综合高中毕业生。
    破解高等职业学校发展难题。以治理结构、人才培养体制和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为重点,促进高等职业学校特色发展。切实改变封闭办学的状况,深化学校治理、专业设置、课程安排、教学改革、实习就业等各层面的产教融合,实行开门办学,全方位向企业和社区开放。切实改变专业设置上的“小而全”、“大而全”,将创造价值能力作为专业设置的主要标准,坚决砍掉社会不需要和自己办不好的专业,集中办好核心专业群。切实改变相对陈旧落后的教学模式,以核心专业群为突破口引入现代生产技术、装备和先进教学方法,坚定不移推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切实改变行政化倾向的内部管理模式,结合职业教育的特点引入现代企业的管理方法,加快建立科学管理制度。
    (四)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
     将中等职业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各级政府将主要面向未成年人和面向农村的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基础性普惠性教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比例大体相当,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点放在中等职业教育,鼓励发展兼顾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综合高中。中央财政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和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使学习者享有高质量的中等职业教育,促进教育公平。
    加快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和专业布局。由地市级政府统筹(人口较少地区由省级政府统筹)规划中等职业教育布局,根据学龄人口分布和产业布局,或者按照服务社区的原则建立社区化的职业教育中心,或者按照服务产业的原则建立产业分工明确的特色职业学校。对定位不明确、办学质量低、专业能力差的学校实行兼并重组。各地要制定特色优势专业发展规划,推动各项要素资源向优质学校、优势专业集聚,引领中等职业教育结构调整。对列入规划的特色优势专业,在经费投入标准、工程项目安排、师资培养培训、毕业生就业服务等方面子以重点保障和倾斜支持。
   (五)推动各级职业教育有机衔接
    加快中高职人才培养体系衔接。中高职毕业生在主要面向就业的同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多次选择升学和接受继续教育。重点推动中高职专业、课程和教材衔接,形成技术技能人才知识结构不断完善、技能不断深化、技术应用能力不断提高、发展潜力不断显现的学习通道。具有对口招生关系的中高职院校,建立衔接工作委员会,互派教师进入专业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开放大学在中高职衔接中的重要作用。
    完善五年制高职培养制度。初中起点的五年制高职是中高职衔接的特殊形式,面向特定职业,培养兼具较高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技能的特殊专门人才。国家发布五年制高职专业目录,相关专业的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可转设为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
   (六)加快专业课程体系改革
    根据社会经济需求推动专业改革。加快修订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建立专业设置信息发布平台和动态调整预警机制。各级政府加强对职业教育专业布局的指导,积极发展面向鼓励类产业的专业,控制面向限制类产业的专业,逐步取消面向淘汰类产业的专业,压缩严重供过于求的专业的招生规模,调整改造办学层次、办学质量与需求不对接的专业。学校可以自主设置专业目录以外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按照产业和技术发展的趋势,支持职业院校设立具有前沿性、探索性的“未来专业”,使职业教育体系成为参与和推动新工业革命的积极力量。
    建立与行业企业联动的课程改革机制。职业教育机构应当按照职业资格标准、行业和企业的实际要求设计课程结构和内容。通过用人单位直接参与课程设计、评价和国际先进课程的引进,提高职业教育对技术进步的反应速度和中小型创新企业的服务能力。对职业教育的优秀课程、教材信息化资源,实行国家购买制度。
    以真实应用为导向深入推进教学改革。推动教学内容改革,真实反映产业发展、技术革新和社会发展;推动教学流程改革,真实反映实际生产服务的业务流程;推动教学方法改革,通过实践、实训、实习和研究性学习产生的真实问题激发学习者的学习兴趣。各级职业院校要建立教学案例库,在课堂教学中逐步增加案例教学的比重;重视综合素质教育和复合技术技能培训,避免在实训教学中进行简单重复的单一技能训练;引入企业真实课题和项目,推动学习者在真实商业环境中应用知识、技术和技能。
   (七)支持公办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
     把职业教育作为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战略重点。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进入职业教育与培训领域,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职业教育与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扩大职业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职业教育与培训需求。扩大民办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支持民办职业院校在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改革创新。对办学规范、管理严格的民办职业院校,可在核定的办学规模内自主确定招生范围和年度招生计划。扶持支持一批办学水平高、教学质量好、特色鲜明的民办职业院校发展。依法管理和规范民办职业院校。
    落实民办职业教育优惠政策。积极推进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分类管理试点。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享受与公办职业院校同等的税收政策,并在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同等待遇;落实民办职业院校在职称评审、教师培训、评奖评优等方面与公办职业院校教师同等待遇。探索建立民办职业院校教师年金制度,完善民办职业学校教师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提高教师退休待遇。允许营利性民办职业教育机构实行企业化、股份制运行,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各级政府要把民办职业教育纳入本地区职业教育发展规划,通过政府购买、设立专项资金、税收减免、土地优惠等方式加大公共财政对民办职业院校的支持力度。
    培育和规范职业培训市场。制定支持职业培训产业发展的政策,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职业培训市场。鼓励金融机构为优质职业培训机构提供多种形式的金融服务,积极探索多元化、市场化的融资渠道。形成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职业培训品牌企业。加强职业培训市场规范管理,完善职业培训市场准入标准,强化诚信制度建设,完善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培训机构评级标准。加大对夸大宣传、欺诈、质量低下的培训机构的查处力度。
   (八)实施现代职业院校卓越发展工程
    加大现有优质特色职业院校的支持力度。营造职业院校公平竞争的制度平台,加大中央和地方对适应产业发展和市场需要的现代职业院校的支持力度。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中等职业教育示范校、实训基地建设和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等项目,重点支持特色农业、民间工艺产业、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优秀职业院校,形成一批教育理念新、基础能力强、办学模式先进、人才培养质量达到世界水准的职业院校。
支持地方和行业普通高等学校转型发展。中央和省级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对按照现代职业教育要求向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转型的地方和行业普通高等学校予以专门支持,按照国家技术技能积累战略,建设一批立足产业技术前沿、校企合作、对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技术进步有重大支撑作用的先进产业技术应用教育中心;探索先进技术引进、消化、再创新的新途径,与发达国家应用技术类大学全方位深度合作系统引进先进产业技术、专业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合作模式、创新创业机制的应用技术国际合作、转移和实训中心;根据加快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要求,引进“双师型”教学团队,加强核心专业群和主干课程建设,加强对高校高技术应用教育和技术应用创新的支持力度。
   (九)加快职业教育国际化步伐
    加快引进国外先进标准、课程和教材。积极吸收和借鉴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先进经验,学习和引进国际先进、成熟适用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人才培养标准、专业课程、教材体系和优质教育资源。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国际标准制订。提高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国际化程度,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际交往能力的技术技能人才。
建立同各国(地区)、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组织的职业教育政策对话机制。推进建立中国与欧盟职业教育战略合作平台,建立中国与其他职业教育先进国家部长级对话机制。积极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在职业教育领域的活动,培养职业教育专家进入相关国际组织,积极参与国际性职业教育论坛。
    推动1+1职业院校全方位国际合作。实施跟踪和赶超战略,鼓励应用技术大学(学院)、高等专业(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与国外职业教育机构建立一对一全面、深度院校合作关系,明确跟踪和赶超目标,缩小与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差距。支持国内职业院校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课程,实行2+2等多种衔接模式,联合培养人才、合作开发课程,鼓励教师交流、学生交换。实施职业教育师资海外培训计划。健立职业院校优秀学生国家资助留学政策,扩大职业教育优秀学生公费出国留学比例。
推动国内优质职业院校走出去。服务企业走出去战略,培养一批输出型的高价值技术技能人才,培育开放型经济新优势。鼓励职业院校招收留学生和走出去办学,提高我国职业教育的国际贡献率。推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际化,把大赛办成有国际影响的高水平职业教育成果展示和交流活动。
   (十)建设信息化职业教育
     率先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将职业教育信息化作为国家教育信息化的战略重点优先部署,完善职业院校信息化基础设施,推动数字化职业院校建设,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到2015年职业院校宽带和校园网覆盖率达到100%。切实加快用信息技术改造职业教育专业课程进程,全面促进信息网络技术在教学实训中的应用,将生产、服务实际应用的信息技术作为课程内容。广泛使用计算机仿真教学、数字化实训、远程诊断等技术。加快建设培养智能制造、智慧服务等领域技术技能人才的新型专业。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学的水平。办好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
    促进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共享。建立全国职业教育数字资源共建共享联盟,制定职业教育数字资源的开发规范和审查认证标准,推动网络学习课程开发和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建设,面向各级各类学校和全社会开放.完善开放大学体系,依托互联网和教育卫星系统,建立面向全社会提供多样化职业教育课程和灵活便利学习方式的远程职业教育网络。
    构建职业教育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平台。完善职业院校基础信息管理标准和规范,完善学生学籍、资助和教师管理等信息系统,促进学校管理信息化和规范化。建立政府、行业企业与职业教育机构共享的劳动力市场信息平台。建立职业教育学生实习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对实习过程的远程管理。
    七、保障实施
    以完善工作机制为重点,以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税收金融政策、就业创业政策、区域合作政策、地位待遇保障政策等相关配套政策为支撑,建立保障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政策体系和实施机制。
    (一)建立国家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工作机制
     完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的职业教育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重大政策,加强产业部门和教育部门协调,推动各部门落实相关制度和政策。
明确各级政府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职责。中央政府负责制定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法律法规、重大政策和总体发展规划。省级政府负责省域内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和督导评估,赋予省级政府在学校布局规划、招生考试、人事管理等方面更多的权限。加强地市级政府对区域内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统筹规划与管理。县级政府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完善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
    明确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部门职责。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改部门、财政部门、行业部门分别负责有关工作,共同推进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设立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由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和产业部门的专家组成,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二)加强职业教育经费统筹管理
     加大职业教育财政性经费的统筹。支持省和市县级政府根据本地职业教育发展特点,加大对财政性教育经费、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以及就业、农业技术推广、扶贫和移民安置等项目中相关职业教育经费的统筹。鼓励各地通过教育券、培训券等形式,扩大学习者的自主选择权,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落实企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政策。政府加强对企业足额提取与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监督检查,切实落实企业按照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 5%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并列入成本开支的政策。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按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2. 5%提取。对未按规定用足职工教育经费和为开展职工培训的企业,依法收取企业应当承担的职工教育经费。
   (三)完善税收金融支持政策和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完善职业教育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准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行业企业购置实训设备税收抵扣优惠等现有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产生的支出纳入税前扣除。实行社会捐赠的超额扣除、实习开支的超额扣除、企业培训支出的限额税收抵免、个人在职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的费用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
    完善职业教育金融支持政策。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职业教育的信贷投放力度,允许金融机构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提供融资服务。鼓励各级政府通过财政贴息等政策手段对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融资予以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培训企业上市融资。完善学生实习保险制度,落实职业院校实习学生的实习责任保险。制定企业失业保险金余额用于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政策。
    完善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大对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的支持力度,加强政策指导和信息服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免费为职业院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并加大对技术技能人才的宣传和推荐。加强职业院校就业指导机构的建设,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服务。
    支持职业院校毕业生创业。各类职业院校要开展创业教育,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允许学生休学创业,对学生创业项目进行跟踪和指导,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各级政府要改善创业环境,对职业院校毕业生创业加大税收减免、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各级政府对科技企业、文化创意产业、小微企业、特色农业等方面的有关支持政策,优先支持职业院校毕业生创业企业。
   (四)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地位待遇
    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待遇水平。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国有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用人标准和薪酬标准,提高生产服务一线技术技能人才的经济收入,在薪酬、福利、培训等方面向关键岗位技术技能人才倾斜。积极探索在基层和生产一线的优秀技术工人中考录公务员的办法。完善技术技能人才的医疗、养老、就业等社会保障政策。提高农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保障水平,提高覆盖范围。建立健全农村户籍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技术技能再培训制度.鼓励企业给予高级技术技能人才股份和期权等激励措施。
    建立国家技术技能人才表彰制度。构建以政府奖励为导向、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技术技能人才奖励制度。制订国家高技能人才评选标准和办法,选拔出各级各类一线能工巧匠和技术能手,鼓励其在一线岗位建功立业和带徒传承技艺。
   (五)加强规划实施的监测和评估
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要将职业教育的改革创新置于国家和区域战略的重要位置,明确各级政府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职责,积极予以推进和落实。制定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方案,明确实施单位和实施部门,落实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行业企业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省级政府要围绕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制度安排,编制并组织实施本地区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和行动计划,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明确分阶段、分步骤的体系建设时间表、路线图。
    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指导。各级政府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指导检查,及时研究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各级人大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质询,督导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督导。鼓励社会各界与媒体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加强规划宣传。组织动员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重大战略和政策方针。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及时总结和宣传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企业推进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